您现在的位置是:首页 > 联考资讯 > 联考政策

2023年港澳台华侨生联考志愿填报须知

2023-06-20 17:42:29
2023年港澳台华侨生联考志愿填报须知
填报志愿须知

一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(以下简称全国联招)录取分本科和预科两个批次,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。
二、招生专业类别分普通类、艺术类和体育类。本科批次考生可同时兼报普通类和艺术类、体育类专业。报考艺术、体育类专业,考生需获得招生院校术科考核合格证,术科考核不合格或没有参加术科考核的考生不得填报。个别招生院校普通类专业要求考生参加提前组织的面试,考生如无参加招生院校面试或面试不合格,则无法填报相应院校的普通类专业。
三、包括但不限于南京师范大学、浙江师范大学、宁波诺丁汉大学、北京师范大学-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、香港科技大学(广州)等院校部分招生专业对单科成绩有要求,考生如未达到院校要求不应填报,否则会被退档无法录取,只能在征集志愿阶段重新填报志愿。
四、除有特别说明外,院校招收考生类别均为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和华侨四类。
五、根据考生报考科类,招生专业分为招收文史类和理工类的专业。考生根据本人的报考科类,填报招收相应科类的专业。
六、考生填报志愿前,应详细了解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规则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、录取原则(特别是成绩要求、身体条件要求),避免因不符合投档条件或录取要求错失录取机会。
七、填报志愿是郑重严肃的事情,请考生务必本人亲自在系统操作,切勿将身份证件号、考生号、密码等交由他人或机构代报。

志愿填报流程